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徐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根据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关于对部分重点燃煤企业煤质监督抽查的通知》的统一部署,近日,徐州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市及各县(市)区环保局监察支队完成全市24家重点燃煤企业煤质监督抽查工作。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依据GB/T 475-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GB/T 212-2008《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 214-2007《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GB/T 213-2008《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等标准,重点对灰分、全硫、发热量等煤质环保指标进行检测分析,按照《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长三角销售和使用灰分(Ad)≥16%、硫分(St,d)≥1%的散煤”标准进行判定。
通过监督抽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市重点燃煤企业煤质使用情况,确保燃煤质量安全可靠,助推煤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