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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达安股份: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60%股权进展的公告
  •   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1.5亿元收购将乐县君志技术推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颜家晓、王建铭、陈兆猛、陈峻岭、罗均持有的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闽电力”)6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12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向本次交易的对方将乐县君志技术推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颜家晓、王建铭、陈兆猛、陈峻岭、罗均支付了首期交易对价款 4500万元,且于 2018 年 1月 15日完成标的资产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0%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 年度、 2018 年 1 月审计报告》(广会审字[2018]G)以及《关于福建省宏闽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 号),宏闽电力 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83.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986.93万元,

      依据双方签订的《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股权协议》中的“鉴于”条款第 4条:“现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60%股权,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格为 2017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 13.3倍”之约定,宏闽电力全部股权价格应当以 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986.93 万元为计算基数乘以 13.3 倍,为 26426.16 万元公司购买 60%股权的股权价格为 15855.70万元。公司前两笔股权转让款合计为

      公司根据双方约定对 60%的股权价格进行调整后,除第一笔股权支付款 4500万已经支付外,公司现向本次交易的对方将乐县君志技术推广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合伙人颜家晓、王建铭、陈兆猛、陈峻岭、罗均支付了调整后的第二期交易对价款 342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