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同时,本次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中孚电力提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