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全国累计退出钢铁产能超过1.7亿吨、煤炭产能8亿吨、水泥产能2.3亿吨;煤炭消费比重下降8.1个百分点,清洁能源比重提高6.3个百分点。
7月9日提交全国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全国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了上述情况。
报告介绍,各地区各部门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初步建成由国控、省控、市控近5000个监测点位组成的覆盖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生态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机制,建成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
报告显示,各地区各部门强化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国完成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超过7亿千瓦,占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的71%。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超过180万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煤改气、煤改电470多万户,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
报告,大力推进散煤治理,以保障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为重点,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基本完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报告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和企业的法律责任,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要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报告,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重点区域严禁钢铁、焦化、电解铝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全面整治“散乱污”金木水火土查询表企业及集群。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调整优化运输结构,以中长距离大产品运输为突破口,减少公运输量,增加铁运输量,建成清洁高效、友好的货物运输体系。
报告同时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法律制度,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全面实施新修订的空气质量标准。制定修订火电、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重点区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对于无法实现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企业要依法关停。
报告同时完善监测网络,到2020年年底前确保实现东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监测站点全覆盖。督促企业进行自动,2018年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设备并同生态主管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生态部门要强化对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依法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