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江苏江阴检验检疫局获悉,2016年,江阴口岸共进口煤炭31批次,总重量为85.9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63.16%和89.00%。从平均单价看,价格下降较为明显,价格杠杆的市场调节作用明显。除少量电厂用煤外,江阴港进口煤炭均为贸易煤,主要来自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和朝鲜。
经检验,江阴口岸检出不合格煤炭20批次,不合格批次占全年进口批次的64.5%,同比增长11.11%。据分析,合同指标是产生不合格的重要因素。比如,有些合同指标设置不合理,过于依赖装港结果,合同指标设置未留足够空间。此外,合同指标约定不合理,对因天气原因导致水分增大、发热量下降的情况估计不足,使得装港报告就已经显示指标不符合合同要求。
由于目前很多国内收货人在和国外签订煤炭贸易合同时约定以装货港证书为准进行贸易结算,这就让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索赔。检验检疫提醒:发热量指标是双方贸易计价的重要指标,检验检疫出具品质证书,为进口商与国外发货人进行协商提供依据,同时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合同条款时注意自身利益的。(汤琳琳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