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24日-2017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上述影响报告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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