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省长陈肇雄:负责省常务工作。负责发展、物价、重大项目、监察、国土资源、、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统计、机关事务管理、税务、法制、参事文史、地方志编纂、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援藏援疆项目管理、代表政协提案办理方面工作,协助负责审计、机构编制方面工作。
分管:省发改委(省优化经济办、省重点建设项目办)、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外事侨务办(省港澳事务办)、省统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地税局、省法制办、省参事室(省文史馆)、省发展研究中心、省能源局、省地方志编委、省地勘开发局。
联系:省常委会、省政协、民盟湖南省委、省长株潭试验区工委(省长株潭试验区管委会)、省侨联、省军区、国防科大、空十八师、省预备役师、审计署驻长办、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省国税局、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分管: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安全办)、省知识产权局、省中医药管理局、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文资委。
联系:致公党湖南省委、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省文明办、省委团、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科协、省作协、省红十字会、省委网宣办(省委网信办)、教育部在湘高校、中央新闻驻湘机构。
联系:民建湖南省委、省台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电力公司、湖南能源监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专用通信局、核工业湖南矿冶局、广铁集团在湘办事机构,各电力、通信、石化行业企业及其他中央在湘工业企业。
分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高速公管理局、省公管理局、省水运管理局)、省金融办、省人防办、省机场管理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华融湘江银行、吉祥人寿保险公司、财信投资控股公司、湖南城际铁公司。
联系:农工党湖南省委、省社会主义学院、省地震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湘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湘分公司、各资产管理公司在湘办事机构、民航湖南安监办、各民航企业在湘分公司、各中央建筑工程企业在湘分公司。
分管:省水利厅(省防汛办、省水文局、省洞工局)、省农委(省畜牧水产局、省农机局)、省林业厅、省安监局、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省水库移民局、省扶贫办、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煤炭管理局、省总队、省消防总队。
分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省就业局、省医保局、省外国专家局)、省民委、省民政厅(省老龄委、省双拥办)、省、省厅、省(省管理局、省局)、省工商局、省公务员局。
分管:省办公厅、省研究室工作,负责省驻外办事处工作。协助管理机关行政事务、行政审批制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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