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12月12日,界首市成功调解原告申某与被告界首市东城鑫捷达物流站公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在主审的倾情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由被告界首市东城鑫捷达物流站赔偿原告申某经济损失8000元的调解协议。
原告申某诉称,2017年6月21日,原告让被告为其托运6包棉被共计180条,被告接受托运后并没有按照协议的约定把原告的货物及时发送到目的地,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因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见,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13万元。
经现场对受损货物勘验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原告申某对诉讼请求赔偿费作出让步,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