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煤炭运输
  • 原告梁婷芳与被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肇庆市端州旭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世捷开
  •   本院受理原告梁婷芳与被告港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肇庆市端州旭元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世捷开元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1月21日立案。原告申请追加你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经审查,案件处理结果同你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故通知你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向你公告送达和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请求本院判令: 1、判令四被告协助原告将讼争车辆(车牌号码为粤H2003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动机号码7,车辆识别代号LZZ1CFNN4EW866680)产权变更到原告名下(价值估算13725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的次日起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7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东办公区(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363号)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