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91-HK)公布,于2017年9月2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燃料公司分别与黄岛发电公司及南京发电厂签署了《煤炭购销框架协议》,该等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该等协议,于协议期内,大唐燃料公司同意向黄岛发电公司、南京发电厂销售煤炭,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煤炭购销协议》的交易金额上限预计分别约为人民币2.5亿元。
公司认为,上述煤炭购销持续关连交易能够发挥燃料公司专业优势和煤炭资源贸易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拓展其业务范围,增加销售收入,增强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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