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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曲阳劣质散煤管控方案出台 全面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 对运输煤炭车辆实施
  •   原标题:通知|曲阳劣质散煤管控方案出台 全面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 对运输煤炭车辆实施检查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此次主要目标:稳中求进,在巩固空气质量改善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同比减少5%左右。

      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2018年,省钢铁产能压减1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225万吨,压减355万吨,河南省压减150万吨以上。区域内完成48台共294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淘汰任务。

      、山西省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山东、河南省要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制定“以钢定焦”方案,加大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推进绿色发展,统筹劣质散煤管控,促进全县大气质量改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落实省市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统一部署,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深入推进散煤市场整治,加强劣质散煤管控,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散煤属地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实现散煤质量明显好转。

      金莎与林俊杰

      二、工作目标按照县统一部署,清理整顿现有煤炭经营单位,依法查处非法销售劣质散煤行为,无照散煤经营网点,实现劣质散煤有效管控,切实完成我县任务目标。

      (一)园区内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划定民用散煤销售专区,设置民用散煤特定标识,标识应标明产地、品名、数量、进货时间等信息;民用散煤企业建立进、销货台账,对销售的民用散煤每批次必须附带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统一煤炭质量标准,禁售不达标民用散煤,逐步实现全县联防联控。(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部门:质监局) (二)严格运输环节管理,严控不合格散煤输入。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我县相关边界设立检查站。按法律法规对运输煤炭车辆实施检查;依托交管执法站或交通运输部门治超站,增设运输散煤质量检查项目。进入我县的运煤车辆需持有由质检机构按照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不能提供出具给工业用户的工业用燃料煤销售的按民用燃料煤标准)出具的“煤炭质量检验报告书”(以下称《质检报告》)。门负责设卡拦截,质监部门负责查验《质检报告》,无《质检报告》的车辆不允许进入县内。 (牵头单位:质监局;责任部门:环保局、、交通局) (三)各乡镇要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充分发挥村网格员作用,发现擅自设立散煤销售摊点和走村串户销售不合格散煤的要立即报告乡镇,各机关执法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运销不合格散煤的行为,对没有由质检机构按照省《工业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地方标准出具的《质检报告》运销的散煤,按劣质散煤查扣,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各乡镇,责任部门:质监局、环保局、市监局、国土局、交通局) (四)加强散煤销售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开展民用散煤质量抽检工作,对经抽检经营不合格散煤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加大抽检频次;对连续发现经营不合格散煤的,可视为情节严重,依法做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牵头部门:市监局)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及新闻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优势,大力宣传劣质散煤市场管控的意义和,大力推广洁净型煤,提升杜绝燃用劣质散煤意识,引导和鼓励监督散煤销售、使用工作,鼓励和动员全民参与,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各乡镇、广电局)。 曲阳县人民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2、紧急|8.15起神木府谷所有煤矿 洗煤储煤场大检查 中央环保督查组带队稽查+石马川高速封闭(附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