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地址: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
  • 电话:159116031100
  • 传真:027-68834628
  • 邮箱:mmheng@foxmail.com
  •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煤炭运输
  • 新疆加强煤炭价格调控 保持市场供需
  •   圣洁神艾斯特莱雅2006年,新疆煤炭市场出现了历史上未曾有过的价格异常波动。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及时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了煤炭价格过快上涨的趋势,使发电用煤和居民生活用煤价格保持了相对稳定。

      2006年8月份开始,全疆各地煤炭价格快速上涨。其中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州神华新疆公司供热煤合同价最高128.8元/吨,非合同价136.8元/吨,同比涨幅超过40%。塔城地区的沫煤价128-135元/吨,平均提价40元左右;电煤价110元/吨,提价近30元。伊犁州的沫煤价80-120元/吨,块煤价160-180元/吨,提价均超过20元。阿克苏地区的俄河布拉克矿供库车电厂煤价达到110元/吨,同比上涨47%;拜城矿区煤价150元/吨,上涨30-40元/吨。这次新疆煤价上涨速度快、幅度大、时间长、影响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自治区发展委密切煤炭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了关于实施煤炭价格干预及煤电价格联动等措施并自治区党委和。

      8月21日,新疆启动了价格异动处置机制,采取了三项措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的调控力度。一是要求各地要加强煤炭出矿价格的监管,严格执行自治区人民确定的限价水平。即国有重点煤矿原煤出厂价格以95元/吨为基础,其它煤矿原煤出矿以90元/吨为基础,最高上浮幅度不得突破10%。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运输和流通环节费用。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煤炭运输费、装卸费和经销差率,经当地人民批准后实施对居民生活用煤的市场零售最高限价。三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临时措施实施后,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制定煤炭临时限价:动力煤发热量5000千卡/千克销售价格为95元/吨;发热量每超过或下降100千卡/千克,销售价格相应上浮或下浮5元/吨,但最高销售价格不得超过120元/吨。按此,热值4500-4700千卡/千克煤炭对应价格70-80元/吨。对于流通环节费用也做出相应:40公里以内运输费最高不得超过0.5元/吨公里,40公里以外不得超过0.4元/吨公里;装卸费最高不得超过3.8元/吨。伊犁州实施对居民生活用煤市场最高零售限价;实行指令性计划调拨,组织专门力量,驻矿做好生产、销售、调拨和执行限价工作,并为煤炭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采取补贴和设立销售网点办法,向低保户低价供煤,确保了低保人员平安过冬;在上公开发布煤炭价格和供求信息十余次,使社会各方面了解了真实情况,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和消费心理,有力地平抑了煤炭市场价格。阿克苏地区行署在出台本地区煤炭最高限价基础上,引进协商机制,积极主动与生产和经营者对话,争取理解和支持,鼓励经营者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俄河布拉克矿电煤价格一直稳定在110元/吨以内。此外,全疆各级物价(发展)、经贸、工商、煤炭局等有关部门在各级统一协调下,密切配合,加强检查,严厉打击短斤缺两、掺假、囤积居奇、哄抬煤价等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实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