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阳伟书李洪孝)10月24日,湖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欧阳煌、省地税局总审计师曾初良率调研组来娄底开展煤炭资源税工作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君陪同调研。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由省级人民拟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批。为确保我省煤炭资源税平稳顺利实施,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调研组对郴州、衡阳和娄底、邵阳两个片区煤炭行业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资源税税率的设定及测算依据、收费基金的清理和规范、洗选煤折算成原煤的折算率的确定等。
上午,调研组深入涟源市斗笠山丰华煤矿、大华洗煤,详细了解煤炭行业生产经营、煤炭价格变化、煤炭资源税征收、涉煤收费的征美素素照片收标准等情况和煤炭资源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实地考察了洗选煤企业的生产设备、洗选等情况,并听取了企业关于煤炭行业生产经营现状、税负等情况的汇报。下午,组织召开了娄底、邵阳片区煤炭资源税座谈会,座谈会就如何规范收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推进财税体制进行了广泛讨论。
调研座谈会上,欧阳煌指出,煤炭资源税费任重道远,应本着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的原则,合理拟定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及折算率,要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加大“清费”力度,将推向纵深。(编辑/邓向群)
本文由来源于财鼎国际(www.hengpuna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