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昨日联组审议安全生产法、道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国务委员率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工信部部长苗圩、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交通运输部部长、副部长李伟等到会应询。
过去一个多月内,接连发生了3起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昨日表示“感觉自己工作没做好,深感”,并指出今年发生的9起重特大煤矿事故中,7个煤矿都是按应该退出和关闭的,因煤炭价格大涨,很多复工偷采,甚至边维修边生产,在井下使用电焊点燃了瓦斯。
今年1月至11月,发生了9起重特大煤矿事故,去年同期只有4起,起数增长125%,死亡人数增加128.8%。尤其从10月31日至12月3日,一个多月期间,接连发生3起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是去年的两倍多”,全国常委会委员乌日图在提问中指出,据有关部门初步调查分析认为,这几起重特大事故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都属于应该关闭、退出和淘汰的落后产能煤矿,也都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查处中的煤矿,说明这些煤矿的安全问题不是隐患,而是“明患”。
乌日图提到,在执法检查中还了解到,有少数地方和部门不严格执法,为本应该尽快关闭和退出的煤矿和应该立即停产的煤矿设置“过渡期”和“回撤期”,一些问题企业为了最后“捞一把”,铤而走险,违规偷产,酿成事故。
问题的严重性还不仅限于这几起重特大事故。乌日图提到,据国务院安委会今年对全国8个重点产煤省煤矿暗查暗访的报告反映:煤矿事故隐患普遍存在、随处可见;违法违规生产问题突出;小煤矿存在大量安全隐患;监管严重不到位。
“国务院高度重视,部门的工作也很认真辛苦,但是在一些地方安全生产的就是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根本的原因在哪里?有没有更加有力、有效的解决办法?”乌日图问道。
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应询表示,当前煤矿领域的安全形势典型地反映了整体安全形势的特点,一方面总的事故在下降,煤矿总的事故下降超过10%;但另一方面重特大事故上升。
杨焕宁指出,今年1-11月份发生的9起重特大煤矿事故中,7起是瓦斯爆炸,且7个事故都属于按照国务院文件和部门属于应该退出和关闭的煤矿,其中景有煤矿年产才3万吨,重庆金山沟煤矿年产6万吨,赤峰宝马煤矿是年产45万吨,按,60万吨以下的都应该关闭。
这些煤矿普遍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问题。杨焕宁提到,9起事故中,4起都存在越界偷采,1起属于停产后,没有经过恢复验收就擅自生产。
杨焕宁坦言,这几个问题不仅仅是几个矿出了事故,更重要的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最近,安监总局派了不少暗查暗访组,在湖南省郴州市、衡阳市查了4个煤矿,每一个煤矿都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在山西、陕西、河南等地也一样。“从查的情况看,只要我们暗访,夜里一去就能看到问题,主要是小煤矿。”
杨焕宁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今年7月份以来,煤炭的价格大幅上涨,据资料显示,12月7日中国煤炭价格指数比年初增加了45.7个点,秦皇岛5500大卡的动力煤现在价格是600元左右,比年初增长了60%多。
“在价格刺激下,好几年都开不了矿、梦见屎沾身赔本的小矿,一下子抓住了机会,违法违规地偷采,要煤不要法、要钱不要命,这个劲头大大超乎原来我们的预想,也知道价格一上涨问题会多,但是没有想到冲击力会这么大”。杨焕宁坦言。
其次,我国煤炭行业普遍存在高瓦斯、先天不足。杨焕宁指出,前几年煤炭企业对于治理瓦斯、设备更新都没有投入,现在一看价格高了,抓紧生产,瓦斯治理不到位、装备设备更新不到位,变成了事故隐患。
再次,企业安全管理松懈,有规章不执行。“、赤峰煤矿我们去看,在井下还在使用电焊维修,一边生产一边维修,本来是低瓦斯矿,拿着电焊机维修,先把瓦斯点着了,着火的瓦斯把里面浓度更高的瓦斯了”,杨焕宁提到,像重庆的金山沟煤矿,煤矿战线人士说这是“裸眼放炮”,一放炮就把瓦斯给点着、了,“企业主体责任别说强不强了,根本连想都没想”。
此外,当前一些地方煤炭供应比较紧张,有些还下了文件鼓励多采煤、多挖煤,包括一些监察、管理部门都高抬贵手,睁只眼闭只眼,执法不严,金山沟煤矿和赤峰宝马煤矿3月都查出问题,部门也下了整改通知书,没有盯到底,赤峰煤矿是以撤设备为名还在挖煤,最后引起了大的事故。
一是要求所有安监系统、煤监系统的人除留下值班、应急的,全部到一线多个煤矿,每一个煤矿都派人盯着。“这是一个笨办法,也是短期内很有效的办法”,杨焕宁表示,对关闭的煤矿,长期停产的煤矿,复工的煤矿,都明确了执法上要求。
二是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组织30个暗访组,不停在全国市县以下的单位检查,主要是查及部门落没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是不是采取了逐矿盯守、检查的办法,发现问题向省反馈,对于失职、明显玩忽职守的直接,包括查到的小煤矿,直接上网络。
三是通过网络、通过手机向所有矿主、企业发送安全管理的要求,关于当前安全管理的一些政策,提醒他们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此外还通过多多宣传监督。
杨焕宁表示,这也是目前不得已必须采取的措施,先把近期事故多发高发的形势控制住,然后再采取发展的措施,进一步抓好煤矿及其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法配套法规和有关的制定进展情况如何,什么原因导致实施条例和部分配套法规迟迟没有出台?什么原因导致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进展缓慢?下一步有何安排,有无时间表?”全国常委会委员姚胜在专题询问中提问。
杨焕宁应询表示,安全生产法的实施条例一直到今天也没有出来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工作问题,目前刚刚报送了条例草案。
“我们也应该反思,作为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对一些碰到难处的事,攻坚克难的头和本事都差了一点”,杨焕宁坦言,最重要的是安全生产法配套的实施条例没有出来。
对于安全生产法中点明应由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杨焕宁表示8项里已经完成5项,还有3项因为处在制度变革创新过程中,老定不下来,比如注册安全工程师,把它作为非行政审批取消了,最近引入准入清单要重新开始。
此外,安全标准对于事故预防、日常管理极其重要,但却统一不起来。杨焕宁指出,这几年制定了大量标准,仍然不适应需求,一个重要原因是标准有好几个种类,却没有一个协调机构,而各方面要求制定标准的需求很大。
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介绍,目前共有安全生产相关标准3502项,其中国家标准1737项,行业标准1765项。
对于标准制定修订进展缓慢的问题,支树平提到了人员和经费不足难题。据测算,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经费需要大概30万元左右,有的可能更高,目前国家标准委制定修订经费的标准大概每年财政预算1个亿,要支持2000多项国家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平均投入不到10万元,财政不足部分需要企业和社会统筹,导致安全生产标准的技术研究薄弱,制定修订进展缓慢。
“标准的制定修订有时候是协调的过程,安全生产标准往往涉及相关部门、行业、企业甚至消费者,需要兼顾各方面需求,这个协调起来有时候是很费时间的”,支树平提到,据多年分析,现在制定修订一个国家标准需要3年左右时间。下一步将尽快制定修订一批急需的生产标准,改进和优化标准制定修订的程序,国务院及各地方建立标准化的协调机制,对跨部门、跨领域及重大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争议进行协调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