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号),《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7]2号),纳雍县安全监管局组织对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罗嘎煤矿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进行了初审及现场检查考核工作。
经过初审及现场综合考核,贵州中铝恒泰合矿业有限公司纳雍县化作乡罗嘎煤矿拟定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现予以公示。
社会如对公示有,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纳雍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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