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准油”)发布《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称由于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达2.06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989万元,2017年ST准油审计后净利润为正值,经申请,深交所同意了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股票简称由“*ST准油”变更为“ST准油”。
据公告,尽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已经逐步好转,但公司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尚未出的、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性的治理要求控制权而导致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项,其持续盈利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深交所决定自2018年9月11日起对ST准油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ST准油于2001年在新疆成立,2008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自成立以来,ST准油以石油天然气采掘为主营业务,通过提升研发实力和先进工艺设备的推广使用,成为了西部地区领先的一体化油田稳产、增产技术服务企业,在“一带一”的建设中具备区位优势。
据ST准油年报显示,2011-2014年,其营业收入基本维持在4亿元左右,净利润维持在1000万上下,较为稳定。
但从2015年起,ST准油业绩急转直下。2015-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8亿元、2.23亿元,同期降幅为-31.69%、-2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实现-1.84亿元、-0.91亿元。
2017年4月28日,ST准油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称由于2015-2016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准油股份”变更为“*ST准油”。
业内人士表示,2015-2016年国际油价走低,国内石油行情也稍有波动,且市场对处于油气产业链上游的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需求较高,上游中小型企业发展之不平坦。
据ST准油2017年年报显示,当年其营业收入达2.06亿元,同期下降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989万元,同期增11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9千万元;其非经常性损益收益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流动资产处置,出售部分自有房产、转让出售标的财产份额共获1.11亿元,二是境外投资贷款贴息及前期费用补助等,金额为1.49千万元。
这一变化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2017年5月9日,深交所发《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就2017年公司主要依靠资产处置收益和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盈利,说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
9月10日,ST准油回复称,国内业务受部分项目工作量减少、结算价格下降影响;同时,公司暂停了准油天山的亏损项目以减少经营亏损的影响,导致收入下降,且报告期内公司还受纠纷事件影响。
而针对未来发展,ST准油董事会表示,将加大主营业务的投入和市场开发力度,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的投入力度,提升竞争实力,适时优化资产结构,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的同步增长。
但8月29日ST准油发布的2018上半年财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又为负值。2018年1-6月,ST准油实现营业收入9.07千万元,同比增2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千万元,同比减少125.99%。
9月10日,在ST准油回复深交所对其2017年报持续经营能力的问询时,ST准油还特别提到“尽快摆脱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上述公告内容十分简单。当时,ST准油的第一大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越能源”)因融资需求,将其所持占ST准油总股本16.83%的股份,全部质押给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信托”),并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4月22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值得一提的是,创越能源的第一大股东秦勇持有公司64.08%的股权,是其实际控制人,并且当时秦勇还直接持有ST准油6.47%的股权,因此,秦勇直接或间接持有ST准油23.3%的股权,是当时ST准油实际控制人。
2016年7月27日,ST准油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进展公告》,称2015年12月,中融信托向深圳市福田区申请对创越集团实现物权。2016年5月16日,福田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创越集团质押给中融信托的公司股票。随后,创越集团向福田区法院提出实现物权的申请。
2016年9月30日,ST准油宣布,福田区法院驳回了创越集团的请求,原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创越集团仍在争取与对方和解。
2017年11月22日,ST准油收到福田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表示,由于被执行人创越集团及秦勇未履行裁定后义务,至今未还款,因此,福田区法院裁定将拍卖、变卖创越集团和秦勇所持的全部ST准油股权(当时秦勇还卷入其他借款未还诉讼中,和案处理)。
2018年2月9日,ST准油发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燕润投资以最高价9.08亿、溢价97%获得创越集团及秦勇共计23.3%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燕润投资将直接持有ST准油55,738,278股股票,成为ST准油的第一大股东,燕润投资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针对竞拍意图,燕润投资称因看好ST准油未来发展前景。
有律师表示,资本玩家会事先锁定一些具有壳潜力的股票,逐步买入并控制壳股,剥离劣质资产,降低公司成本。这个过程被称为洗壳,“洗干净”的壳在市场向好的情况下会受到热烈追捧,转手便能实现丰厚回报。
除了上述“拍卖纠纷”外,2015年ST准油原实际控制人秦勇的其他3处借款也给其带来不小的麻烦。
2015年9月,ST准油原实际控制人秦勇与嘉诚中泰签订了《借款合同》,嘉诚中泰向秦勇提供短期借款约2.3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利息667万元人民币。同日,二者签订了《合同》,约定准油股份为秦勇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到期后,因秦勇未及时欠款,嘉诚中泰提起诉讼,并追加*ST准油为被告。
2016年9月30日,ST准油发布《关于收到律师函及有关情况的公告》,表示并不知晓该事项。“公司做了大量的核实、调查、落实工作。经核查,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从未履行过内部任何一级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同时,通过核查印章使用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公司从未发生过关于上述事项的用印记录及有关合同文本。”
2017年1月3日,ST准油发布公告表示,上述《合同》正式解除,公司无需为秦勇向嘉城中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3月,嘉城中泰撤诉。
但该事项还是让ST准油受到了处罚。2017年8月9日,ST准油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局认为在嘉诚中泰等事件中,ST准油未按披露对关联方的重大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相关,对准油股份处以,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秦勇处以,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5年1月,沪新小贷与天全投资、坤铭钒钛签订借款合同,后两者分别从前者处借款2000万元,期限1年。同日,ST准油出具函,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借款期限届满后,天全投资、坤铭钒钛未能及时,沪新小贷随即提起诉讼。
2016年10月,法院做出执行裁定,但天全投资、坤铭钒钛仍未能所欠债务本息。因此,沪新小贷请求判令ST准油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7日,ST准油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签发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告表示,《民事起诉状》中附有一份由公司时任代表人、董事长秦勇于2015年1月21日签字并加盖公司名称字样印章的《函》复印件,但公司对此事项并不知情,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批过该事项;公司从未与沪新小贷签署过任何合同或向其出具过函;公司印章管理部门未发现该《函》经过审批及用印记录。
即便如此,最终法院还是判定ST准油对天全投资、坤铭钒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今年5月,ST准油刚刚结束与沪新小贷的诉讼纠纷,与沪新小贷签署了《之解除协议》,所涉公司财产也于6月解除冻结。
对于上述对外行为,ST准油到底是否知情?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并不是ST准油最后一次因类似事件被卷入纠纷之中。
今年7月27日,安投融在其网站爱亲论坛上发布了《受债权人委托向天津一品堂文化等41家企业催款公告(第一批)》的帖子,表示由于有企业欠款不还,其旗下网贷平台“爱投资”出现了部分项目逾期的情况,同时还公布了欠款企业名称及实际控制人,ST准油和秦勇的名字就在其中。
8月2日,ST准油表示在舆情监测中发现上述信息,自查后并未发现与安投融签署过任何协议,与安投融之间也从无任何资金往来,且未收到催款通知。
8月15日,ST准油表示已收到法院文书,在问询创越集团及秦勇后得知创越集团分公司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与中安融金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5联贷字第016号”及“2016联贷字133号”的《借款合同》,且合同加盖了创越集团分公司与中安融金的公章和骑缝章,因此此事与ST准油无关,此前也并不知情、是者。
9月10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准油”)发布《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称由于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达2.06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989万元,2017年ST准油审计后净利润为正值,经申请,深交所同意了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股票简称由“*ST准油”变更为“ST准油”。
据公告,尽管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已经逐步好转,但公司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尚未出的、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性的治理要求控制权而导致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事项,其持续盈利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深交所决定自2018年9月11日起对ST准油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ST准油于2001年在新疆成立,2008年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自成立以来,ST准油以石油天然气采掘为主营业务,通过提升研发实力和先进工艺设备的推广使用,成为了西部地区领先的一体化油田稳产、增产技术服务企业,在“一带一”的建设中具备区位优势。
据ST准油年报显示,2011-2014年,其营业收入基本维持在4亿元左右,净利润维持在1000万上下,较为稳定。
但从2015年起,ST准油业绩急转直下。2015-2016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8亿元、2.23亿元,同期降幅为-31.69%、-2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实现-1.84亿元、-0.91亿元。
2017年4月28日,ST准油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称由于2015-2016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准油股份”变更为“*ST准油”。
业内人士表示,2015-2016年国际油价走低,国内石油行情也稍有波动,且市场对处于油气产业链上游的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需求较高,上游中小型企业发展之不平坦。
据ST准油2017年年报显示,当年其营业收入达2.06亿元,同期下降7.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989万元,同期增11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9千万元;其非经常性损益收益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流动资产处置,出售部分自有房产、转让出售标的财产份额共获1.11亿元,二是境外投资贷款贴息及前期费用补助等,金额为1.49千万元。
这一变化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2017年5月9日,深交所发《关于对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要求就2017年公司主要依靠资产处置收益和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盈利,说明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持续为负的原因。
9月10日,ST准油回复称,国内业务受部分项目工作量减少、结算价格下降影响;同时,公司暂停了准油天山的亏损项目以减少经营亏损的影响,导致收入下降,且报告期内公司还受纠纷事件影响。
而针对未来发展,ST准油董事会表示,将加大主营业务的投入和市场开发力度,加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项目的投入力度,提升竞争实力,适时优化资产结构,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的同步增长。
但8月29日ST准油发布的2018上半年财报显示,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又为负值。2018年1-6月,ST准油实现营业收入9.07千万元,同比增2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千万元,同比减少125.99%。
9月贵妇也疯狂10日,在ST准油回复深交所对其2017年报持续经营能力的问询时,ST准油还特别提到“尽快摆脱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上述公告内容十分简单。当时,ST准油的第一大股东创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创越能源”)因融资需求,将其所持占ST准油总股本16.83%的股份,全部质押给了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中融信托”),并于201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4月22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值得一提的是,创越能源的第一大股东秦勇持有公司64.08%的股权,是其实际控制人,并且当时秦勇还直接持有ST准油6.47%的股权,因此,秦勇直接或间接持有ST准油23.3%的股权,是当时ST准油实际控制人。
2016年7月27日,ST准油发布《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的进展公告》,称2015年12月,中融信托向深圳市福田区申请对创越集团实现物权。2016年5月16日,福田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拍卖、变卖创越集团质押给中融信托的公司股票。随后,创越集团向福田区法院提出实现物权的申请。
2016年9月30日,ST准油宣布,福田区法院驳回了创越集团的请求,原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创越集团仍在争取与对方和解。
2017年11月22日,ST准油收到福田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表示,由于被执行人创越集团及秦勇未履行裁定后义务,至今未还款,因此,福田区法院裁定将拍卖、变卖创越集团和秦勇所持的全部ST准油股权(当时秦勇还卷入其他借款未还诉讼中,和案处理)。
2018年2月9日,ST准油发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燕润投资以最高价9.08亿、溢价97%获得创越集团及秦勇共计23.3%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燕润投资将直接持有ST准油55,738,278股股票,成为ST准油的第一大股东,燕润投资实际控制人解直锟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针对竞拍意图,燕润投资称因看好ST准油未来发展前景。
有律师表示,资本玩家会事先锁定一些具有壳潜力的股票,逐步买入并控制壳股,剥离劣质资产,降低公司成本。这个过程被称为洗壳,“洗干净”的壳在市场向好的情况下会受到热烈追捧,转手便能实现丰厚回报。
除了上述“拍卖纠纷”外,2015年ST准油原实际控制人秦勇的其他3处借款也给其带来不小的麻烦。
2015年9月,ST准油原实际控制人秦勇与嘉诚中泰签订了《借款合同》,嘉诚中泰向秦勇提供短期借款约2.3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3个月,借款利息667万元人民币。同日,二者签订了《合同》,约定准油股份为秦勇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到期后,因秦勇未及时欠款,嘉诚中泰提起诉讼,并追加*ST准油为被告。
2016年9月30日,ST准油发布《关于收到律师函及有关情况的公告》,表示并不知晓该事项。“公司做了大量的核实、调查、落实工作。经核查,公司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从未履行过内部任何一级管理层的决策程序。同时,通过核查印章使用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公司从未发生过关于上述事项的用印记录及有关合同文本。”
2017年1月3日,ST准油发布公告表示,上述《合同》正式解除,公司无需为秦勇向嘉城中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3月,嘉城中泰撤诉。
但该事项还是让ST准油受到了处罚。2017年8月9日,ST准油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监管局认为在嘉诚中泰等事件中,ST准油未按披露对关联方的重大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相关,对准油股份处以,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秦勇处以,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5年1月,沪新小贷与天全投资、坤铭钒钛签订借款合同,后两者分别从前者处借款2000万元,期限1年。同日,ST准油出具函,对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期限为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借款期限届满后,天全投资、坤铭钒钛未能及时,沪新小贷随即提起诉讼。
2016年10月,法院做出执行裁定,但天全投资、坤铭钒钛仍未能所欠债务本息。因此,沪新小贷请求判令ST准油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27日,ST准油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签发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告表示,《民事起诉状》中附有一份由公司时任代表人、董事长秦勇于2015年1月21日签字并加盖公司名称字样印章的《函》复印件,但公司对此事项并不知情,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批过该事项;公司从未与沪新小贷签署过任何合同或向其出具过函;公司印章管理部门未发现该《函》经过审批及用印记录。
即便如此,最终法院还是判定ST准油对天全投资、坤铭钒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今年5月,ST准油刚刚结束与沪新小贷的诉讼纠纷,与沪新小贷签署了《之解除协议》,所涉公司财产也于6月解除冻结。
对于上述对外行为,ST准油到底是否知情?我们不得而知。但这并不是ST准油最后一次因类似事件被卷入纠纷之中。
今年7月27日,安投融在其网站爱亲论坛上发布了《受债权人委托向天津一品堂文化等41家企业催款公告(第一批)》的帖子,表示由于有企业欠款不还,其旗下网贷平台“爱投资”出现了部分项目逾期的情况,同时还公布了欠款企业名称及实际控制人,ST准油和秦勇的名字就在其中。
8月2日,ST准油表示在舆情监测中发现上述信息,自查后并未发现与安投融签署过任何协议,与安投融之间也从无任何资金往来,且未收到催款通知。
8月15日,ST准油表示已收到法院文书,在问询创越集团及秦勇后得知创越集团分公司于2015年和2016年分别与中安融金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15联贷字第016号”及“2016联贷字133号”的《借款合同》,且合同加盖了创越集团分公司与中安融金的公章和骑缝章,因此此事与ST准油无关,此前也并不知情、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