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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纵科技:关于江苏鹏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于 2017年度完成收购江苏鹏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创电力” 或“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现将鹏创电力 2017年度盈利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鹏创电力于 2010 年 8 月 4 日经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秀山 35 号 1 幢,注册资本 3000 万元,经营期限至 2030 年 8 月 3日,代表人为毛科娟。

      科技出售其所持有的江苏鹏创 100%股权。2016年 12 月 28日,合纵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合纵科技拟向江苏鹏创股东毛科娟、朱梅芬、金友功、叶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日,合纵科技与股权出让方签署《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毛科娟、朱梅芬、金友功、叶勤、刘骐玮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江苏鹏创 100%股权,交易金额 18800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13160 万元,支付现金 5640 万元。

      本次交易作价以 2016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确定。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 2016 年 8月 31日为基准日的《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江苏鹏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江苏鹏创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 1106231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江苏鹏创 100%股权的估值

      2、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审核批准程序2017 年 7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智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3号)核准合纵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二、业绩承诺情况根据合纵科技与股权出让方签署《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毛科娟、朱梅芬、金友功、叶勤、刘骐玮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毛科娟、朱梅芬、金友功、叶勤、刘骐玮承诺鹏创电力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6715 万元。

      净利润指按照中计准则编制的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承诺期内,如存在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向鹏创电力进行资金投入的情形,则承诺净利润为鹏创电力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剔除上市投入资金的资金成本之后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