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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改制更名公告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温州市龙力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温州市百佳专业轮胎连锁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荣鑫橡塑发泡鞋料有限公司、瑞安市繁荣机械有限公司4户企业不良债权进行公开处置。

      截至公告日,温州市龙力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6209796.18元,暂计算至2015年10月21日的利息为344048.19元,由温州市潜龙洁具有限公司、涂阿山、郑小青对本户债权提供,由郑小青、涂阿山名下位于瑞安市安阳街道嘉宝锦园C幢1单元401室的房产(建筑面积为165.19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

      截至公告日,温州市百佳专业轮胎连锁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0839158.63元,暂计算至2015年10月21日的利息为472676.46元,由温州金壳润滑油有限公司、浙江金色贸易有限公司、颜厥强、张有赞、张起雄提供,由张有赞名下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六虹桥金顺大楼一层107号的商铺(建筑面积126.6平方米)提供抵押;由张有赞、肖瑶名下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山水名都14幢302室的住宅(建筑面积260.8平方米)提供抵押。

      截至公告日,温州市龙湾荣鑫橡塑发泡鞋料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14862826.80元,暂计算至2015年8月20日的利息为1007176.08元,由温州豪顺来人造革有限公司、温州康特合成革有限公司、姜扬敏提供,由温州市龙湾永中穿刺医械厂名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滨永宁东的厂房(建筑面积1781.60平方米,土地面积1853.91平方米)提供抵押,由温州市龙湾荣昌鞋服材料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滨永宁东的厂房(建筑面积1022.74平方米,土地面积3464.53平方米)提供抵押。

      截至公告日,瑞安市繁荣机械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余额为28700000.00元,暂计算至2017年1月31日的利息为816260.90元,由戴世娒提供,由浙江康泰不锈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瑞安市汀田镇后里工业区的厂房(建筑面积为3519.6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5013.90平方米)提供抵押。

      我分公司拟以公开竞价等方式对上述债权进行单户处置,现予以公告,温州市龙力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温州市百佳专业轮胎连锁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荣鑫橡塑发泡鞋料有限公司、瑞安市繁荣机械有限公司的公告期限分别为10个工作日。

      我分公司拥有对东阳市瑞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通贸易”)的债权。截至转让基准日2016年8月31日,瑞通贸易的债权本金为12297844.26元,利息542149.51元,本息合计12839993.77元,该债权方式为抵押加,由郭跃钢、吕志贞所有的位于东阳市吴宁街道中山240号的房地产;赵晓萍、黄新华所有的位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办事处兴宁162-1号的房地产;张竹仁、张艳所有的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樟苑巷11幢3号的房地产;吕龙新、郭晓君所有的位于东阳市吴宁街道岘峰96号的房地产;李凤鸣所有的位于东阳市江北街道下宅口居民区的房地产提供抵押,并由人张绍平、王晓勇、张建权、赵晓君在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方式为公开竞价等,现予以公告,有意向者请登录华融网站()中的处置消息栏查询详情。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

      公告期限:自本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在2017年11月10日前提出。公告期内同时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和咨询。

      华亿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赵方华遗失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编号:建(造),执业印章编号:B,执业有效期:2020年12月31日,声明作废。

      按照公司制改制的要求,原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经国家电网公司批准,于2017年9月27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原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的一切业务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继续经营,原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享有和承担,原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并由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依法继承。

      公司原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均保持不变,名称变更为“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自即日起,公司启用“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及各类业务专用章。因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原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各类业务专用章继续使用至2017年12年31日,2018年1月1日起正式作废,不再另行通知。

      业务范围: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从事个人寿险、团体寿险、意外险、健康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德胜195号海外海德胜大厦4楼,5楼501-511、515-521室,6-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