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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部委批复同意湖南开展电力体制综合试点
  •   12月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复函同意湖南省开展电力体制综合试点。复函要求,据《湖南省电力体制综合试点方案》制定完善输配电价、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等专项试点方案。

      复函强调,要确保在中发9号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内推进试点,防止试点工作方向走偏。试点工作要始终以下原则:一是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三是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业内人士呼吁,在对楼市用限贷限购政策“猛药去急症”的同时,也要“温补拔病根”,逐步深化调控、稳步去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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