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6月13日讯,环保部对包括华润电力)、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化集团旗下等共19家企业作出挂牌督办处罚,要求年底前完成脱硫设施整改。
12日傍晚,环保部发布《关于对2013年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企业予以处罚的公告》,对包括中石化集团
公司、国电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内的集团旗下热电厂、化工厂等烟气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的19家企业进行了挂牌督办处理,并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
根据公告要求,各企业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并报环境保护部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014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予以处罚。
公告指出,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新疆塔什店发电厂、中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润金牛热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所在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上述公布的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扣减停运时间内上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对脱硫设施投运率低于90%的,按规定处以相应罚款。
针对19家企业中存在的不正常运行脱硫装置,或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监测数据造假、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行为,公告要求,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受罚企业名单
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阳城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厂、内蒙古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新疆塔什店发电厂、中电投平顶山姚孟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华润金牛热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热电厂、襄阳安能热电有限公司、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冶化分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稿:沈栋琴/曹敏慧审校:曹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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