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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关于同意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长沙电力学院的通知
  •   《湖南省人民关于请批准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长沙电力学院的函》(湘政函〔2001〕124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并入长沙电力学院,撤销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你省应确保完成学校在“十五”期间2000亩及新校区建设任务。湖南省轻工集团总公司应确保落实在“十五”期间支持学校费1500万元的承诺。

      梦见大海涨潮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尽快实现两校的实质性合并,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做好学科融合,加快学校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湖南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