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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公布2020~2022年输配电价
  •   日前,湖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省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提车选日子核定省电网第二个监管周期(2020~2022年)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水平,核定省电网销售电价,已摘帽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本通知所附湖南省电网输配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比2019年6月14日《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9〕407号)文件,输配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各电压等级均涨幅0.00001元/千瓦时;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均降幅0.00004元/千瓦时。销售电价、趸售电价与2019年6月14日降电价相比,无变化。全文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现将我省输配电价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四、考虑到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初以来实施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2020年继续执行现行输配电价,本通知所附湖南省电网输配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怀化市:沅陵县、辰溪县、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芷江侗族自治县、鹤城区、中方县、洪江市、洪江区、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