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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煤老板”团伙遭
  •   中新社太原1月16日电 (记者 李新锁)山西省高级院长山16日表示,2019年,山院一审审结性质组织犯罪案件67件954人、恶犯罪案件618件3035人,983名被告人被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山16日在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表示,在推进扫黑除恶中,山西铁案标准,确保打准打狠,推动快审快判,强化“打财断血”,全力“打伞破网”。

      “2019年,山西2003名犯罪被判处财产刑,陈鸿志、朱强、任爱军等一批极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性质组织被依法。”山说。

      2019年,山西大量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认定、犯罪成为关键。其间,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共涉黑涉恶犯罪2249人,起诉5145人。

      “山西省检察院统筹办案力量,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专案专办、快捕快诉。”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说,吕梁陈鸿志、太原任爱军等一批、百姓的团伙遭到。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提供资料显示,2005年以来,吕梁“煤老板”陈鸿志以其经营的柳林县燎原商贸公司、凌志公司等企业为依托,指挥人员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陈鸿志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高海平、冯彦军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性质组织。

      其间,该犯罪组织通过手段插手煤矿经营权纠纷,对多家煤矿实现控制、经营;以非法手段先后当地多个村庄“两委”换届选举,共实施故意、寻衅滋事、非法、生产经营、社会生活秩序和基层建设。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陈鸿志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高海平等73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不等刑罚。(完)扬州发改委周冰图片